扬州商标注册为什么各元素要分开

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扬州商标注册为什么各元素要分开

扬州商标注册为什么各元素要分开

作者: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1 08:25:32

扬州商标注册组合注册使用不方便。即使组合注册通过了,但是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商标局规定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 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

商标注册有3-4个月的查询盲期,如果是商标组合注册申请风险会更大。因为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 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商标注册各元素分开注册的原因,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它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和组织形式构成,其中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注册分属不同机构,因此造成注册商标与已登记使用的企业字号相同和相似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对于字号的权利保护,我国亦未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两者在构成要素与功能上都具有相似性,容易引起混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两者间的权利冲突也就日益增多。有人问我,企业是不是应该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

我认为,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一家企业商号只有一个,但商标却可能有很多,不可能都一致。而且由于某些原因,有一些企业从开始就选择了商号和主打品牌不一样,注册商标当然与商号也不一样。所以,强求变更为一致倒也不是非做不可。尽管企业与商标一致或者不一致都不影响企业运营得很好。可是在以注册取得商标权的法律制度下,为了对付某些特别“懂法”的人抢注他人商号为商标,我还是建议把商号也注册为商标,即使是不使用。虽然我一点儿也不赞成注册不打算使用的商标,但是为了少一些打官司的麻烦,也只好提出一个自相矛盾的下策了。

保护在先商号权要难于在先商标权。特别是商标局在初步审查时,会主动引证在先商标驳回在后申请商标,商标权人不用参与甚至都不知晓,其权利就获得了保护。所以,就目前的商标注册环境而言,即使不使用商号作为品牌,也把它注册为商标对企业更有利一些。其实写这种文字真让我心中悲凉,作为审查员竟然建议当事人注册不会使用的商标,但理想再丰满,也得立足于现实的骨感。反正我们的商标库里不使用的商标多如牛毛,也不差再多几个为了保护商号而注册的。所以,商号,注册为商标吧,注册吧。

在商标办理工作中,当事人以为别人运用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维护的规则,恳求维护其驰名商标的,能够向案子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提出制止运用的书面恳求,并提交证实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资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办理部门。

关于注册种类方面,小编我虽然不能够完全了解,但是对于大家所想要知道的商标注册流程方面的内容小编还是足够了解的。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局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局,也可通过知识产权公司来办理。  

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 

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图样两张,若是彩色,需彩色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然后,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对于流程方面的内容就先和大家分享到这里,如果有想要足够了解的可以在线咨询。最后和大家分享一点小编自己的总结:选择代理注册有风险,选择一定要谨慎。 

2月19日从正在山东济南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坚决杜绝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行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本来是加强商标权保护的一项制度,但由于一些地区所处的特殊的市场环境和社 会氛围,个别经营者不正当地追逐驰名商标的个案认定,使之非正常地衍生了其他意义。   

“认定驰名商标是为了强化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而法律强化保护的范围和限度是明确的,即是在制止抢注和侵权行为上强化对驰名商标 的保护。任何在法律保护范围以外衍生的非正常意义,都不是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本意,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曹建明说,要进一步研究认定 驰名商标的必要标准和考量要素,既把那些能够准确反映商标驰名状况的因素“筛选”出来,提高认定的准确度,又要避免在考量因素和举证 上的过于繁琐,增加权利保护的负担。  

 最高法院要求,杜绝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行为。各级法院要坚决防止个别企业对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滥用,在审判程序中要注意严把 事实关,并可以适当加强审查事实的主动性和职权性,可以采取特殊的查明事实措施。在域名争议中认定驰名商标,要特别加强对于争议事实 真实性的审查。对于为认定驰名商标而有意造假或者串通的,要依法予以制裁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可以适当采取特 殊的审判监督措施,适当增强审判监督的主动性。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书主文,也不以调解书认定驰名商标。

针对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傍名牌”的不正当手段,造成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案件增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9日已通过 了专门的司法解释,着重就此类案件受理和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作出规定,即将发布实施。另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高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水平,可以采取聘任技术专家陪审等多种形式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问题。

 

版权所有: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