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个人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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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个人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7 08:57:16

扬州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使用的商标的法律事实,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审查,准予注册。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前提,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基础。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是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中,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生产者、经营者的来源的标志。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元素的组合组成,并具有显著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的本质属性包括:显著性和显著性。商标基本原则:

1、商标注册和使用申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先申请原则:先申请的,先取得商标专用权。

3、注册系统。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取得的。

4、审查制度,包括正式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实质审查主要包括:

1)***理由审查,即合法性审查;

2)相对理由审查,即事前权利审查。

5、行政司法保护、工商、海关、公安法律监督管理、处罚、维权等双重体制。

6、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盖章或签字)

7、个人需要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需要营业执照

8、委托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

9、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提交→支付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3个月,实际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6-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发出商标证书。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企业想要竞争市场,需要有自己的特色,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品牌战略是企业获得市场的关键,因此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扬州商标注册。但由于受商标注册专业知识的限制,一些企业对品牌的认知不强,对商标注册更是陌生,所以商标注册人都会找一家资深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虽然交给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能为企业减少商标注册的烦恼,但是小编认为企业还是应该加强对商标注册的认识,全面地了解商标的作用。商标的功能有哪些?

(一)可用于识别不同的商品(服务)商标可以说是品牌的标志,由于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因此,商标的首要功能是辨识功能。企业在生产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就应该注重商标注册,切莫等到打出一定的知名度才想着去申请商标注册,这时候已经晚了,因为很有可能被别人抢注了。小编认为企业想要竞争市场,首先应该明确商标的作用:通过商标,消费者才能有效记忆商品,从而形成购买习惯;通过商标,企业才能扩大市场并着手经营品牌;通过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才能便捷的监督、管理商品和服务。

(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当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就会变成注册商标,其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使用因此,注册商标还能起到盾牌作用。

(三)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而言,想要壮大发展,必须加强对商标的重视,因为商标时企业的无形资产。经过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的商标可以以无形资产的形式作为注册资本注资,也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当然,商标不仅能作为无形资产,还能创造实际的经济效益。商标可以通过转让、授权的方法,直接为企业创造利润。

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关键所在,想要应用好商标这把剑,需要注重炼铁过程。而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是企业品牌打造的过程,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商标经营使用过程的重视,保护商标,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扬州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不再需要特别注明放弃。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企业名称作商标整体注册的,不利于该企业今后对该商标的转让、许可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等。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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