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企业商标变更需了解的要点

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都区企业商标变更需了解的要点

江都区企业商标变更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9 08:55:00

国家商标局讯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1月19日上午,商标局召开了商标代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商标局副局长闫实主持,商标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崔守东出席并讲话。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上海、广东等部分省市工商部门和代理机构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扬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和新形势提出行业发展和规范代理市场秩序的对策,并征求对《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业务办法》的意见。闫实同志首先介绍了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和监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共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总数为26635家。

他指出,我国商标代理机构资质良莠不齐,商标代理机构抢注、伪造法律文件、捏造事实诈骗商标申请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商标局采取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将代理机构监管纳入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体系等有力措施,大力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市场秩序。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发言踊跃,积极探讨,纷纷表示新形势下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助于更好发挥优秀代理机构的专业素质,同时也对代理监管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后,崔守东同志指出,商标工作改革是工商总局继商事制度改革后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商标工作的改革发展需要集聚社会各界的力量,要有“大商标”的格局。

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听取意见,加强沟通,传递商标改革工作信息。在谈到如何做好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时,他强调,商标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有针对性地做好对代理机构的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建章立制,充分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探索研究制定商标代理服务标准并推广运用;三是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严查涉事机构或人员;总结推广代理监管工作经验和优秀代理机构规范服务的成功经验。

咱们知道,想要创业就需要注册公司。而注册公司后则需要报税,但是许多企业老总欠缺财税常识,在公司注册后并没有挑选报税,其实这样是不正确的,公司注册后不报税的结果是非常严峻的。那么公司注册后不报税会有哪些结果呢?对此,就由注册公司为您解说。

公司做账报税是税务局规则的,依据税务局规则,企业不按税务局的规则时限交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假如超期更长的,将还会加收滞纳金;对于情节严峻的,税务机关将依据情节严峻程度,处以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

并且,企业接连3个月不到税务挂号机关交税申报的,税务挂号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挂号证给于刊出的处理。当税务挂号证被税务局注销之后将不或许再被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照都会因为税务挂号证的刊出而相继报废。

扬州商标注册,以及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在考虑是否应当把某一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时,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即如何选择标识?或者说,哪些标识更好一些。选择商标必须首先要考虑该标识在法律上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决定了最低的标准,即能否获得注册。概括言之,商标在法律必须拥有新颖性、合法性和显著性。

其中:新颖性是指商标标识(文字标识,图形标识,组合标识等)不得与该类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和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不能与中国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合法性是指商标标识不能含有法律禁止的标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中国及外国的国家标识、政党标识、国际组织标志、欺骗性标识、民族歧视的标识等等;显著性,是商标的生命,是商标区别商品来源的能力,显著性越高,这种区别能力越强,越难以引起混淆。显著性包括本身的显著性及后得的显著性,前者是指从标识本身即可判定它是商标,背后映射着一个产品或服务提供者。

后者是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但是通过后天的使用,使其获得显著性,区分商品来源。比如以商品的通用名称、通用图形、通用型号,或以表示产品数量、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产品特点的词汇本身均不具有显著性,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识是不能获得注册的,除非通过其后天使用使其获得显著性。商标注册人在商标生命期内务必保持其显著性,因为一旦因为宣传或使用不当,使其丧失显著性,便可能会被他人撤销掉,这方面的反而案例已经很多。

申请扬州商标注册时,商标注册申请书如何填写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哪些要求?商标注册顾问为大家分享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注册申请书如何填写?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哪些要求?商标注册顾问为大家分享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以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名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时使用的文体。


 

版权所有: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