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公司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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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公司注册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扬州旺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1 08:22:33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

权利要求书应按如下要求撰写:

1、应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使用的科技术语应与说明书一致,不得有插图。

权利要求书的要求有什么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尽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必要的技术特征。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用其他方式表达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先写前序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以及现有技术中与其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再写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3、引用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要用其他方式表达外,从属权利要求应先写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可能时把编号写在首句;再写特征部分,写·明技术特征,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

二、撰写权利要求书的要求

1、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3、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4、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5、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6、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权利要求一般文由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共同构成;而有些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仅由独立权利要求单独构成。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最宽的。从属权利要求是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因此其保护范围落在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权利要求书是表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发生专利侵权时,它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惟一依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官仅依据权利要求书确定被控侵权物是否侵犯专利权,而只是当权利要求书的含义不清楚时才参考说明书。如果权利要求书撰写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至关重要。

商标是企业稳发展的基础,因此,对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无形资产的不必要损失。及时变更信息是商标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上几项变更分别有相应的申请表,分别是: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表、商品/服务删除申请表、商标代理人变更申请表,商标申请/注册事项更正申请表。变更申请人姓名、住址时,使用同一份申请表,同时变更,只需一份申请,其余变更按相应申请填写。

上述几个变更项目都有相应的变更申请表,分别是: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书更改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时,使用相同的申请表。同时,只需提交一份变更申请表。其他变更,应根据变更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应准备相关文件:

1、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一般包括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服务机构办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一般会有模板,申请人只需签字或盖章);如果是自己做的,经办人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

3、特别是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和含义时,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比如法人企业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个人变更,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

4、变更成本。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收取正式费用。如果是别人处理,会有一定的额外费用填写申请表后,应准备相关文件: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服务机构办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一般会有模板,申请人只需签字或盖章);如果是自己做的,经办人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

三、特别是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和含义时,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比如法人企业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个人变更,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

四、变更成本。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收取正式费用。如果是别人处理,会有一定的额外费用上述书面文件、资料准备完毕后,可提交商标局。

提交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商标局营业厅办理;二是由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建议选择这种方式,让专人跟踪整个业务的进展,避免公司的营业地址在如有变更,商标局出具的通知文件不予受理,因为提交申请时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邮寄时也会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邮寄。上述书面文件和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有两种方式:路线二:由服务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路线,以便有专人跟踪整个业务的进展情况,以免因公司营业地址变更而收到商标局发出的通知文件,因为申请提交时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邮寄时也会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变更时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时,必须同时变更商标所有人所有的商标,不得单独变更一个或多个商标。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变更申请人名称或者地址时,必须同时变更商标所有人所有的商标,一个或者多个商标不得单独变更。

变更是非常简单的,但也有一些情形往往使债权人无法区分是变更程序还是转移程序。例如,当一个自然人同时是两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时,如果要将一个法人的商标变更为另一个法人的商标,我们往往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种变更,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概念,因为商标专用权是两个不同企业之间的一种转换,属于商标专用权的转让范围。因此,在商标管理中,必须对各种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很容易混淆不属于商标变更的几种情形:

一、它不属于需要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多个共同所有者的变更。

二、多个共有人变更为一人不属于变更,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三、虽然两个法人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但其专有权的变更也属于转让,而不是变更。

扬州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使用的商标的法律事实,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审查,准予注册。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前提,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基础。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是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中,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生产者、经营者的来源的标志。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元素的组合组成,并具有显著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1、商标注册和使用申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先申请原则:先申请的,先取得商标专用权。

3、注册系统。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取得的。

4、审查制度,包括正式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实质审查主要包括:

1)理由审查,即合法性审查;

2)相对理由审查,即事前权利审查。

5、行政司法保护、工商、海关、公安法律监督管理、处罚、维权等双重体制。

6、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盖章或签字)。

7、个人需要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需要营业执照。

8、委托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

9、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提交→支付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3个月,实际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6-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发出商标证书。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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